臺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

Taiwan Association of Social Workers

113年【社會工作督導培訓制度-社會工作督導繼續教育工作坊】報名期間:即日起至4/12(五),額滿提前截止。

簡介
為協助社會工作督導持續精進督導知能,本會特別辦理督導繼續教育工作坊。本次工作坊邀請新加坡國立大學社會工作學系Wong Yuh Ju, Peace博士分享反思性社會工作督導實務與技巧,並和參與者討論實務上多元應用的可能性,同時增加國際社會工作專業交流的機會!
詳細說明

 

壹、辦理單位

補助單位:衛生福利部

主辦單位:臺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

貳、參訓對象

一、本會社會工作督導培訓制度認證督導

二、本會社會工作督導培訓制度仍在進行督導培訓第二階段之申請者

三、社會工作督導者

參、工作坊內容  

時間

主題

主講人

地點

5/2(四)

13:30-16:30

1.反思性督導實務及技巧分享

2.提問及交流

(講者授課主要以中文進行,視需要搭配中英逐步翻譯)

Wong Yuh Ju, Peace

王玉珠博士/新加坡國立大學社會工作學系

(主講人介紹請參考附件)

IEAT會議中心9樓第2教室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50號)

5/3(五)

13:30-16:30

民權知識研究中心20A教室

(高雄市新興區民權一路251號)

 

肆、報名方式

一、報名期間:即日起至4/12(五),額滿提前截止。

二、報名費用:本會會員免費(詳見「四、會員報名注意事項」),非會員500元。

三、入會補助:報名者如符合孤星社工、小型機構(總組織人員5人以下)、交通不便、資源缺乏、災後重建區、原鄉、離島等條件,可向本會申請「正向力量循環基金」入會補助(補助第一年常年會費),完成入會後可享有會員報名優惠,詳情請來電洽詢本會工作人員。

四、會員報名注意事項

(一)為維護自身權益,請於報名前先行查詢是否為個人 / 學生會員,並請務必先登入會員再進行報名若以非會員價格繳費後,恕不退還差額費用

(二)團體會員成員非團體會員帳密管理者,可略過登入會員帳號,於填寫報名資料時,在「現職單位(全銜)」處加註(團體會員),例如:臺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團體會員),本會將協助給予會員報名優惠資格;若無加註,則視為以非會員身分報名

(三)會員會費需繳至當年度(2024年)方可以會員優惠價格報名,個別團體會員之人員報名優惠限制33名以後(第4名報名者開始)需繳交全額報名費用

五、若於報名資料送出後未收到電子郵件確認信函,請留意您使用的電子郵件系統是否將信件歸類至垃圾信件匣。

六、退費說明:依據本會「活動費用退費辦法」,請連結https://www.tasw.org.tw/tw/Page/94

伍、報名流程

 

陸、其他注意事項

一、研習證明:本課程將申請社工師繼續教育積分、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研習證明於工作坊辦理後兩週以E-mail方式寄發電子檔(需紙本者屆時可自行列印該檔案)。

二、災害停課: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如天然災害等),上課與否依開課地點之縣市政府宣布是否停止上班而定,若未公告則請注意查收E-mail通知。若遇停課,上課時間將另行協調通知。

三、如需其他協助,請於報名截止前來電或來信告知。


臺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

聯絡人:林佳君社工  TEL02-23711714 分機17

Email: winnie0920@tasw.org.tw   網址:www.tasw.org.tw

附件檔案
活動時間 活動地點 人數限制 需要費用 時數
5/2(四) 13:30-16:30 台北場IEAT會議中心9樓第2教室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50號)
45名
會員:0
非會員:500
0
5/3(五) 13:30-16:30 高雄場民權知識研究中心20樓A教室 (高雄市新興區民權一路251號)
35名
會員:0
非會員:500
0

個人資料保護法提醒頁面內容(需勾選同意方可進入報名表填寫)

臺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 (以下簡稱「本會」) 感謝您對於本會辦理活動之支持及參與,基於重視您的隱私權且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本會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告知以下事項:

1. 本會將透過您填寫之線上報名表,或您經由電子傳輸、網站登錄等其他任何合於當時科學技術之方式,蒐集您的報名資訊。所蒐集個人資料類別依活動規定而異,可能包含:個人姓名、性別、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電話、地址、電子郵件、學歷(就讀學校)、就讀時間、畢業時間、工作單位、職稱及社會工作年資…等。

2. 蒐集目的:本會僅將您所提供的個人資料作以下用途使用
(1) 報名課程學員資料庫建立與相關行政事務聯繫之用途。
(2) 委託他人處理課程相關事務 (包括但不限於:資料處理、保存、分析、統計) 。
(3) 提供符合本會章程或設立登記目的之相關諮詢服務。
(4) 其他公務機關對於本會之監督管理。
(5) 符合本會章程或設立登記目的之相關研究、分析、統計。
(6) 與社會工作相關議題倡導與活動課程之訊息宣傳

3. 個人資料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 期間: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或因執行業務或個別契約規定所需之保存期限。
(2) 地區:本國、未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制之國際傳輸個人資料之接收者所在地、本會業務委外機構所在地。
(3) 對象:本會、受本會委託處理事務之委外機構或個人、對上開機構有管轄權之主管機關、依法有調查權之機關、其他政府機構,或其他與本會有業務往來而有蒐集、處理、利用及傳輸個人相關資料之必要者。
(4) 方式:以電話、簡訊、電子郵件、紙本或其他合於當時科學技術之適當方式利用個人資料。

4.對於您交付予本會之個人資料,您得以通知本會以行使下列權利:
(1) 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
(2) 請求補充或更正,唯依法您應提出適當之釋明。
(3)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為依法本會因執行業務所必須者,得不依請求為之。
註:您因行使上述權利而導致對您的權益產生減損時,本會將不負相關賠償責任;若您未提供正確之個人資料,亦將無法為您提供特定目的之相關業務。

活動時間 活動地點 人數限制 需要費用 時數
5/2(四) 13:30-16:30 台北場IEAT會議中心9樓第2教室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50號)是:45名非會員:5000
5/3(五) 13:30-16:30 高雄場民權知識研究中心20樓A教室 (高雄市新興區民權一路251號)是:35名非會員: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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